处置重大学生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
根据省教育厅黑教学〔2011〕163号文件《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处置重大学生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要求,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一、制定预案的依据
依据《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处置重大学生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中的各项规定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预案。
二、预案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哈尔滨德强商务学院发生的重大学生群体性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包括:严重扰乱学院教育、教学秩序,严重威胁师生人身和财产安全,扰乱社会治安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群体性行为。具体行为:
(一)大规模非法集会、游行示威,违法聚众上访,请愿等;
(二)大规模罢课、罢餐等;
(三)影响学院稳定的大规模非法宗教活动;
(四)敌对势力和“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煽动策划组织的大规模非法聚集活动。
三、重大群体性事件分级标准
(一)凡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为较大的突发群体性事件(Ⅲ级):
1.发生在校外,参与学生人数在50人以下,或发生在校内,参与学生为本院学生,人数在200人以下,出现影响较大的非法集会、游行示威、上访请愿等情况;
2.参与的学生情绪激动或有明显过激行为。
(二)如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为重大的突发群体性事件(Ⅱ级):
1.发生在校外,参与学生人数在50人(含50人)以上、100人以下,或发生在校内,参与学生为本院学生,人数在200人(含200人)以上,出现影响较大的非法集会、游行示威、上访请愿、聚众闹事等情况;
2.已出现跨校际或跨地区影响社会稳定的连锁反应,事态可能进一步扩大和升级。
(三)凡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为特别重大的突发群体性事件(Ⅰ级):
1.发生在校外,参与学生人数在100人(含100人)以上,涉及多所高校,严重影响社会稳定;
2.未经批准而擅自进行的大规模游行、集会、绝食、静坐、请愿等行为,引发不同地区连锁反应,严重影响社会稳定;
3.阻断城市交通,围堵政府机关,占领城市主要街道广场;
4.其他视情况需要作为特别重大群体性事件对待的事件。
四、预防预警
(一)信息收集
学院建立情报信息网,强化情报信息工作,及时收集和掌握学院各类不稳定的影响因素。
做好师生不稳定因素的排查工作,对可能引起突发群体事件的源头进行认真分析、评估和预测,形成预警信息。
完善学院预警工作机制,发现不稳定因素和可能引发突发群体事件苗头要及时向学院党委报告,学院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和省教育厅预防和处置重大学生群体性事件指挥部报告,同事采取有针对性的预防预警措施,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
(二)预警信息
及时摸清可能发生群体事件的地点、时间、参加人数、涉及的范围,引发事件的原因,主要策划、组织者的情况,提出预防处置意见。
对可能出现重大和特别重大突发群体性事件预警信息,迅速核查、及时上报省教育厅。
五、信息管理
学院建立统一的突发事件信息系统,汇集、储存、分析、传输有关突发事件的信息。加强和当地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信息交流与情报合作工作。
学院按照省教育厅有关规定,向当地党委、政府和省教育厅报送突发事件信息,做到及时、客观、真实、准确,不迟报、谎报、瞒报、漏报。
六、应急程序
(一)Ⅲ级事件启动三级应急程序
启动学院应急预案。维稳办及有关单位负责人到场指挥,向学院主管领导报告情况,学院有关部门按照分工开展处置工作,向省教育厅报告情况。
(二)Ⅱ级事件启动二级应急程序
启动学院应急预案。主管院领导到场指挥,向院长报告情况,学院有关部门按照分工开展工作,向教育厅及有关部门报告情况。
(三)Ⅰ级事件启动一级应急程序
启动学院应急预案。院长到场指挥,向教育厅和有关部门报告情况,相关部门按照分工开展工作。
七、工作原则
(一)坚持统一领导,分工负责
在学院党委统一领导下,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全院各部门相互配合,共同处置。学生由各系具体负责处置,学生处、团委配合;教工具体由学院负责,保卫处配合。具体处置方式根据群众性事件性质决定。
(二)坚持预防为主,化解矛盾
把稳定作为头等大事来抓,学院及各单位对群体事件苗头及时抓、认真查,防治矛盾激化和事态扩大,从源头上防止群体事件的发生。
(三)快速反应,相互配合
严格落实应急工作责任制,发生学生群体事件立即向当地党委和政府报告、向省教育厅报告。学院各部门快速反应、相互配合协作,在最短的时间内控制事态扩大,使事件尽快平息。
(四)加强教育,正确引导
加强对学生进行法律、法规教育和正面宣传与引导,教育引导学生,用理智看待社会发展中的成绩与不足。深入了解学生的实际困难和要求,维护学生的利益,争取绝大多数学生的理解和支持。
(五)依法处置,防止激化
注意工作方法和策略,对可以说服的学生协调各部门,采用正确教育引导,防止矛盾激化和事态扩大。对严重扰乱社会治安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的事件,坚决制止,依法处置。
八、对可能发生的重大学生群体事件的处置
(一)学院内出现大字报、集会、演讲、可疑人的处置
1.学院内发现宣传法轮功、传销、宗教活动的大小字报、传单、条幅等立即向学院领导汇报,及时控制现场,由保卫处拍照取证后撕掉、销毁。迅速查找该类宣传的出处和人,同时向省教育厅报告。对有严重违法行为者立即上报公安部门,防止事态扩大。
2.在学院内发现带有政治色彩,不利于安全稳定的宣传、集会、演讲等立即向学院领导汇报。有关系、部、处领导立即到位,组织力量及时收集信息,掌握关键人物,控制事态发展,上报省教育厅。一旦事实查清,严格按学院相关规定处理,并上报有关部门进行处置。
3.发现外来人员在教工和学生中进行违反法律规定的活动,影响校园稳定,干扰正常的教学秩序,在哪个位置发现,由哪个部门的有关人员进行制止和控制。立即向学院领导汇报,并由保卫处带离现场,做好询问身份及有关情况的登记,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同时,由各系、部、处做好本单位教工和学生工作,讲清利害关系,维护学院整体利益和稳定大局。
(二)发生群体事件的处置
1.学生中发生群体性集会、起哄闹事,各系、学生处、团委、保卫处等部门领导和辅导员迅速到现场,对表达学生集体利益诉讼的,进行劝阻、说服和疏导,对组织者、骨干分子由学生处、团委协助各系尽快将其调离现场,疏散学生,保卫人员做好现场警戒工作,防止事态发展。对事件的起因、事实了解清楚后,对绝大多数学生进行教育,对党员在党内进行批评,对个别组织者就其态度和事件的性质,依据学院有关规定给于相应的处分和处理。
2.发生大规模的群体事件,学院领导和主管部门负责人要第一时间到达现场,现场指挥、摸准情况、果断决策、措施得当、控制局势。各系、部、处负责人在现场要针对本部门参加人员,对学生分层次开展劝阻、疏导工作。把大家提出的问题及时记录,把矛盾化解、解决在基层,真正做到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保卫部门做好现场警戒工作,防治个别人的过激行为,如打骂人、砸公共物品、抢个人及公共财产;防止群殴、群伤发生;防止火灾发生;防止事态扩大。立即向省教育厅和有关部门报告。对组织者和骨干分子就情节和性质依据学院有关规定给予处分和处理,严重者送交有关部门处理。
(三)上街游行、集体上访的处置
1.发现有上街游行、集体上访的迹象,立即向学院领导报告,各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充分调动各方面力量,及时准确收集信息、掌握关键人物和事因,迅速应对,积极工作,化解矛盾。做到发现早、情况清、工作细、化解快、免发生。
2.一旦发生组织上街游行、组织集体上访,学院领导、有关部门领导立即到现场,及时向省教育厅报告。现场查明组织者和参与者,由所在单位负责人在保卫人员的配合下做好劝阻、说服、疏散工作,阻止学生出校门。维护广大学生的利益、维护校园稳定、维护社会稳定。学生强烈要求游行,学院立即向省教育厅和公安部门请示,同意后速办手续,有秩序、有组织的按确定的路线进行游行。游行中学生工作部门、各系负责学生工作的负责人组织好队伍,保卫人员维护好秩序。
3.没经审批在市内组织游行、在政府机关集体上访。首先,稳定学院内学生情绪,做说服、劝阻工作,讲清利害,提出告诫。第二,学院领导、有关部门负责人迅速到达现场将骨干分子带离,分头做各单位参加人员的工作。第三,保卫人员做好警戒,防止社会闲散人员混入,进行破坏活动。第四,学院统一安排交通工具,尽最大努力到现场把学生安全带回学院。第五,做好事件发生的调查工作。第六,向省教育厅报告事件的起因、组织者及学院的处理意见。
(四)出现罢餐、罢课事件的处置
1.发现罢餐、罢课苗头和迹象,迅速组织有关人员深入到学生中作细心、耐心的劝说工作,教育大多数,孤立少数策划者,阻止事件发生。
2.发生罢餐、罢课事件,教师坚守岗位,坚持上课,食堂照常营业,各部门正常工作。组织有关党政干部、教师、辅导员、学生党员干部到罢餐、罢课的学生中做工作。把罢餐、罢课的时间控制到最短、把参加人数控制到最少、把影响面控制到最小。
3.组织人员迅速清查、分析罢餐、罢课原因,采取缓解矛盾的相应措施,消除隐患,防止事件再次发生。
4.根据事件的性质及影响,对组织者、策划者就其态度和情节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分和处理,同时上报教育厅及有关部门。
九、组织机构及职责
学院预防和处置重大学生群体事件指挥部
总 指 挥:修朋月
副总指挥:周国华 于长福 郑吉南
执行副总指挥:周国华
成 员:李 怡 冯玉龙 张书红 冯 伟 于 水
李宪平 张永力 李文彬 郭 晶 徐 雷
主要职责:
1.批准启动或停止实施学院应急预案;
2.领导、组织、协调重大学生群体事件和应急处置工作;
3.负责预案的修订,人员调整等领导工作;
4.负责对事件进行深入调查,总结工作,提出下一步工作布置。
(一)综合协调组
组 长:周国华
副组长:李 怡
成 员:院办、学生处维稳办工作人员
主要职责:
1.在指挥部领导下,及时收集、分析、报告与重大群体性事件相关的情报信息,并向指挥部报告;
2.负责对省教育厅有关会议、文件的传达、贯彻等工作;
3.负责与有关部门的协调工作;
4.负责各工作组的工作情况,掌握、通报处置工作的进展及汇总等工作;
5.负责群体事件善后处理工作;
6.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现场处置组
组 长:周国华
副组长:李 怡 李宪平 冯玉龙
成 员:各系党总支书记 学生处 团委 保卫处工作人员
主要职责:
1.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迅速了解情况,第一时间报告学院指挥部,提出处置意见,为总指挥决策提供依据;
2.负责稳定学生情绪,控制局面,有针对性的做好疏导、劝阻工作。尽快将组织者与参与的学生分开,对带头者进行教育、引导、劝阻;
3.在校内发生群体性事件,100人以内的由各系将本系学生带离现场分头工作。100~200人的由学生处、保卫处配合各系做好各系做劝阻工作。200人以上的请求当地公安部门配合做疏导劝阻工作,防止社会闲散人员趁机混入学生中制造事端,扩大事态,严格控制学生出校门。
4.学生在校外发生群体事件,处置组服从省教育厅及地方党委、政府的指挥,做好本校学生工作,控制组织者,把学生带离现场,防止发生意外,危及学生人身安全。及时向学院指挥部报告情况。
(三)后勤保障组
组 长:张书红
副组长:李景波
成 员:院 办 总务处 医院有关人员
主要职责:
1.负责应急、处置工作提供车辆、餐饮、通信等;
2.负责现场处置提供医疗服务;
3.负责到省教育厅、省维稳办联系和报送有关材料。
十、奖励与问责
工作中严格按照《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处置重大学生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中第十二条规定进行奖励与问责。
十一、本《预案》由学院维稳领导小组制定并负责解释,自
附件:处置重大学生群体性事件工作流程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