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h体育-(中国)科技公司奖学金评选办法

作者:李犇鑫来源:学生处发布时间:2015-03-13浏览次数:566

 

hth体育-(中国)科技公司奖学金评选办法

为了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制定本评选办法。

第一条  奖学金评选范围

学院全日制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在校学生。

应届毕业生不评选奖学金,只评选优秀毕业生。

第二条  奖学金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维护社会公德。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

(二)具体条件

1.自觉遵守学院规章制度。

2.尊敬师长,关心集体,团结同学。

3.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良。

4.积极参加学院各项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

5.在本学 年 内 ,未 受 过 纪 律 处 分 。

第三条  奖学金等级条件标准及比例

1.一等奖学金800元,比例在专业人数的1%以内,综合测评排名前10%以内,成绩平均90分以上(含90分),单科成绩85分以上(含85分)。

2.二等奖学金500元,比例在专业人数的2%以内,综合测评排名前20%以内,成绩平均85分以上(含85分),单科成绩80分以上(含80分)。

3.三等奖学金300元,比例在专业人数的3%以内,综合测评排名前30 %以内,成绩平均80分以上(含 80分),单 科成绩75分以上(含75分)。

第四条  评选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五条  评审时间

奖学金每学年评审一次,在每年9月份评审。

第六条  评审办法

1.各系成立奖学金评审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本系的评选工作。各系将评审结果报学院评审工作领导小组。

2.学院评审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评审,无异议后,报学院院长办公会审 批 ,并 在 全 院 公 示 三 个 工 作 日 。

3.学院设立奖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院评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生处,负责评选的具体工作。

 

第七条  本办法自2015815日起实施,解释权在学生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