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选2017~2018学年学院奖学金、先进班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文明寝室工作方案

作者:来源:学生处发布时间:2019-04-12浏览次数:551

评选20172018学年学院奖学金、先进班级、三好学生、

优秀学生干部、文明寝室工作方案

 

各单位:

按照《hth体育-(中国)科技公司奖学金评选办法》和《hth体育-(中国)科技公司先进班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文明寝室评选办法》,制定20172018学年奖学金、先进班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及文明寝室评选工作方案。

一、评选原则

坚持条件标准民主评选;

坚持自下而上层层评选;

坚持实事求是公开评选;

坚持择优公平公正评选。

二、评选时间

96日~920日,各系进行初评。

921日,各系将初评结果报学院联评领导小组。(纸介稿和电子稿)

927日,学院联评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审查。

928日,进行全院联评,报院长办公会议审批,在全院公示三个工作日。

三、评选比例及条件

(一)评选比例

三好学生:为学生总数的6%

奖学金:从三好学生中评出一、二、三等奖学金获得者。比例分别是,一等为专业人数的1%、二等为专业人数的2%、三等为专业人数的3%

先进班级:为班级总数的10%

优秀学生干部:为学生干部总数的8%(含院学生会干部、系学生会干部、班级干部、学院广播站学生干部),学院广播站优秀学生干部由院团委组织评选。

文明寝室:为寝室总数的10%。文明寝室的寝室长为优秀寝室长。

(二)评选条件

严格按照2017版《学生手册》中评选条件进行评选。

四、成立学院联评领导小组

  长:李宪平

副组长:冯玉龙

成 员:于        李文彬  张永力   

姚毓欢            莉  

(以姓氏笔画为序)

负责学院20172018学年奖学金、先进班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文明寝室的联评工作。

评选工作办公室设在学工部(学生处)。负责协调和指导各系评选工作;负责对先进集体和个人参评资格的审查;负责评选材料的汇总;负责评选过程中的有关具体工作等。

五、几点要求

(一)各系要成立评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本系的评选工作。

(二)要坚持评选原则和评选标准,严格履行评选程序,确保评选工作的质量。

(三)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向联评领导小组汇报。

(四)要按规定上报评优的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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