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h体育-(中国)科技公司仪器设备损坏丢失处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根据《hth体育-(中国)科技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为了贯彻执行勤俭办学的方针,增强师生员工爱护学院财产的责任心,维护仪器设备和器材完整、安全和有效使用,避免损坏和丢失,保证教学、科研等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全院师生员工都应自觉爱护设备,节约器材。各部门要经常对师生员工进行爱护学院财产的思想教育,加强对物资管理工作的领导和检查,建立科学的严格的保管和使用制度,制订各项必要的技术操作规程,积极推行岗位责任制,切实防止固定资产、器材的损坏和丢失。
第三条 因责任事故造成仪器设备损坏、丢失的,原则上应赔偿,赔偿方式有两种:一是赔偿同型号、同品牌实物;二是赔偿现金。在处理赔偿时,可根据具体情节、资产性质、责任人的一贯表现、事后态度、具体分析、区别对待,责令赔偿损失的全部、部分或免于赔偿。对于造成重大损失、后果严重的,除责令其赔偿外,应根据具体情节给予行政处分或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二章 赔偿界限
第四条 由于下列主观原因之一发生责任事故,造成仪器设备和器材损坏或丢失,应予以赔偿:
(一)不遵守操作规程或不按规定要求进行工作;
(二)不按制度规定,未经批准,擅自动用、拆改设备器材;
(三)在实验过程中,指导不负责任或不听从指导;
(四)尚未掌握操作技术及使用方法就轻率动用;
(五)管理人员工作失职,致使被盗、失火等造成损失;
(六)末经同意,擅自将仪器设备和器材私用、外借造成损失的;
(七)其它人为因素造成的责任事故和损失的。
第五条 由于下列客观原因,致使仪器设备和器材损坏或丢失,经技术鉴定或有关负责人证实,可不赔偿或酌情减轻赔偿。
属下列情况者可不赔偿:
(一)因实验操作的本身特殊性引起的损坏,实属难于避免;
(二)因仪器设备和器材本身的缺陷或长期使用接近损坏程度,在正常使用时发生的损坏及合理的自然耗损;
(三)经过批准,试用稀缺的仪器设备,试行新的实验操作或检修,虽然采取预防措施,但仍未避免的损坏;
(四)其它客观原因造成的意外损坏。
下列情况,酌情赔偿:
(五)一贯遵守制度,爱护设备,偶尔疏忽造成损失;
(六)虽是责任事故,但能如实报告,积极采取措施挽救损坏,认识较好的。
第三章 赔偿办法
第六条 赔偿标准
(一)单价500元以下(属低值易耗品)的仪器设备及器材,按仪器原值20%~100%进行赔偿。
(二)单价500元以上(属固定资产)的仪器设备,按每年10%折旧价的基础上进行赔偿。
(三)局部损坏可以修复的,只赔偿修复费;但修理后性能或精度下降应酌情增加赔偿。
(四)损坏丢失零配件的只计算零配件的损失价值。
(五)特殊情况根据具体情况另作处理。
第七条处理原则
损坏、丢失事故发生后,必须立即逐级上报,各单位负责人应立即组织有关人员查明情况和原因,并按以下程序进行处理:
(一)单价在500元以下的低值仪器设备,由使用单位填写《hth体育-(中国)科技公司设备损坏丢失报告单》,经本单位负责人提出处理意见后,报资产管理处审批。
(二)单价在5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仪器设备,由使用单位填写《hth体育-(中国)科技公司设备损坏丢失报告单》,附有三名以上技术人员签字的鉴定书,本单位领导提出处理意见,按其使用方向报主管院长审批。
(三)单价在1万元以上的仪器设备,由使用单位填写《hth体育-(中国)科技公司设备损坏丢失报告单》,由使用单位负责牵头组织本单位、有关部门及专家进行鉴定,提出处理意见,报主管院长、院长审批。
第八条损坏丢失仪器设备和器材的责任事故,属于几个人共同负责的,应根据个人责任大小和表现认识,分别给予适当的批评、处分,并分担赔偿费。
第九条赔偿工作要在确定的赔偿金额和赔偿期限内完成。对无故拖延,不执行赔偿处理决定的,可以采取适当的行政措施。
第十条仪器设备损坏、丢失赔偿手续由资产所在部门办理,报主管院长、院长审批同意后,到财务科交款。该款项专用于仪器设备的维护、维修及购置。资产管理处凭有关的文字材料(仪器设备损坏丢失报告单、技术鉴定书等)以及缴款凭证注销实物帐。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一条本办法由资产管理处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办法自2013年4月2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