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学校人事制度改革,充分调动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聘任范围
教师岗位、辅导员岗位已评定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的在职人员。
二、聘任原则
(一)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和聘任分开的原则。
(二)实行按需设岗、按岗聘用原则。
(三)坚持综合评价方法,重师德、重能力、重业绩、重贡献。
三、聘任条件
(一)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将师德师风作为考核的第一评价标准,实行违反师德师风“一票否决”制。
(二)能够履行教师(辅导员)岗位职责,具备课程思政教学能力,完成学校规定的教育教学等任务、教学工作量饱满、教学评估分数良好、近三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
(三)突出教书育人实绩,具备本学科较系统的理论基础和专业知识,具有教育教学能力、科学研究能力、实验技术能力和社会服务能力。
(四)教师参与课程思政情况作为聘任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的条件。
(五)身心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并完成学校规定的科研达标任务。
四、聘任程序
(一)教师个人向所在部门提出申请,填报《hth体育-(中国)科技公司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和工资兑现审批表》(附件1),并由所在部门签署推荐意见。
(二)人事干部处审核聘任资格。
(三)学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委员会审议,确定最终聘任结果。
(四)聘任结果公示三个工作日。
(五)兑现聘任专业技术职务工资、津贴、课时费等。
五、其他事宜
(一)教师岗位、辅导员岗位原则上不予聘任非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本人申请定职为非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的,须改职为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后方予聘任。
(二)已聘任的非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新入职人员和由行政岗位已转岗到教师岗位、辅导员岗位且按非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的人员,必须在岗2年内同级改职为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到期未完成改职任务撤销所聘专业技术职务,工资等降为原职务工资。经学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委员会特批的,需要在规定时限内同级改职为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到期未完成改职任务撤销所聘专业技术职务,工资等降为原职务工资。
(三)将科研达标任务纳入全校所有已聘任专业技术职务人员聘任考核条件,考核期由原来两年调整为三年,按照科研处制定的具体实施办法执行。
(四)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和工资等兑现时间自学校聘任文件发文日期的当月算起。
六、其他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施行,由人事干部处负责解释。
附件:hth体育-(中国)科技公司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和工资兑现审批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