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优入党工作流程
加强对共青团员的政治引领,积极向党组织输送新鲜血液、抓好“推优”工作,是党赋予共青团的重要政治职责,是共青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的关键举措。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共青团中央关于进一步做好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工作的意见》《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在青年中发展党员工作的意见》《共青团推优入党工作实施办法(试行)》《黑龙江共青团推优入党工作指引》《哈尔滨市共青团推优入党工作指引》等,进一步厘清程序、明晰步骤、畅通路径、规范加强共青团推优入党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决策部署,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成立100周年大会上勉励新时代的广大共青团员做“五个模范”要求,完善党、团组织联合培养教育机制,锻造一支政治鲜明、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纪律严明、作用突出的青年党员队伍,确保党的事业薪火相传。
二、目标任务
“推优”工作应在各级党组织的统一领导下进行,认真落实“28周岁以下青年入党,一般应从团员中发展;发展团员入党一般应经过团组织推荐。使‘推优’工作逐步成为党组织发展青年党员的主要渠道,使共青团员成为党组织发展青年党员的主要来源”的要求。基层团组织要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夯实“推优”工作基础。基层团干部要加强学习,掌握发展党员工作的方针和要求,规范“推优”程序,强化培养过程,提高“推优”能力。
三、推荐对象
团组织既可推荐团员中的入党申请人成为入党积极分子,也可推荐团员中的入党积极分子成为党的发展对象。
1.年满18周岁的中国青年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中的优秀共青团员,有1年以上团龄,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优先由团组织推荐加入中国共产党。
2.“推优”原则上应当是团员中的入党申请人、团员中的入党积极分子,应坚持党章规定的党员基本条件,真正把团员中的先进分子推荐给党组织。
3.对马克思主义缺乏信仰、不具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立场不坚定、态度不坚决的;传播反党反社会主义言论的;不能严格遵守国家法律规定、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不得列为推优对象。
四、推荐条件
推荐对象除满足《共青团推优入党工作实施办法(试行)》中所要求的“政治思想上先进、道德品行上先进、发挥作用上先进、执行纪律上先进”等要求外,还应满足以下条件。
推荐团员中的入党申请人成为入党积极分子,除了要履行团章规定的团员义务外,一般需经过3个月的团组织考察期,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一是至少参加1次志愿服务;二是认真参与“青年大学习”“组织化学习”等专题理论学习,总学时达到团中央规定要求;三是向团支部提交不少于1篇思想汇报。
五、推荐程序
1.制定工作计划。各级团组织要把“推优”纳入本单位党员发展的整体工作部署,建立“推优”台账,每年年初统计掌握团员中的入党申请人、团员中的入党积极分子数量,确定推优入党工作计划,并按季度及时更新、动态调整。按照工作计划有步骤推进工作,不得搞特殊、搞突击。
2.确定“推优”候选人。根据《共青团推优入党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所列基本条件,由团支部委员会结合团员现实表现,按照“单次‘推优’比例一般不超过团支部团员人数20%”的原则,确定“推优”候选人,报上级团组织。
3.召开“推优”大会。团支部提出“推优”大会申请,由上级团组织批准同意后,由团支部书记主持召开。
①清点参加“推优”大会的团员人数,须有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团员到会方可进行。
②团支部委员会介绍符合“推优”条件的候选人情况,候选人的产生应遵循各地开展的积分评议、志愿服务等团员评优机制。
③候选人从思想政治、道德品行、作用发挥、执行纪律等方面进行自我评述,重点介绍入党动机和接受培养教育的体会认识。
④参会人员通过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民主评议,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团员的半数以上的候选人,进入考察环节。
4.组织考察。团支部委员会对推选出的候选人从思想、学习、工作、生活等方面进行考察,形成考察材料。对候选人提出优点,同时也要明确不足,填入《团组织推优入党审核表》中“被推荐人优缺点”一栏中。结合考察情况对候选人提出组织意见,并在《团组织推优入党审核表》中“团支部意见”一栏写入“经‘推优’大会投票表决,并结合推荐对象的现实表现,同意推荐XXX作为入党积极分子”。
5.人选公示。“推优”情况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向上级团组织反映。
6.上级团组织审核。公示无异议后,团支部将有关材料报上级团组织审核。上级团组织审核团支部推荐意见和相关材料,依据审核情况形成推荐意见,在《团组织推优入党审核表》中“上级团组织意见”一栏写入“同意推荐XXX作为入党积极分子/党的发展对象人选”。
7.向党组织推荐。对于审核合格的人选,上级团组织要及时形成“推优”情况材料,连同《团组织推优入党审核表》一并向党组织推荐,推荐有效期为2年。
8.结果反馈。上级团组织要与党组织建立有效联系,经党组织预审合格的入党积极分子,上级团组织应当及时掌握,并在1个月内向团支部通报传达。
六、组织保障
1.强化推优组织领导。“推优”工作是党建带团建的重要内容,是实现党员、团员队伍在组织上衔接的重要措施,应在党组织的统一领导下进行。要深刻认识规范做好“推优”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压实“推优”工作职责,强化推优组织领导。
2.完善推优机制建设。要把“推优”工作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常抓不懈,始终把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放在首位,优中选优,做到成熟一个推荐一个。要不断总结经验,加强和完善“推优”工作机制建设,使“推优”工作逐步程序化、科学化、制度化。
3.严守推优工作纪律。严格遵守全面从严治团各项要求,在“推优”工作过程中,严禁亲亲疏疏、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对于出现违反纪律的团员,取消其“推优”资格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和帮助,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