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四评优工作流程

作者:来源:hth体育-(中国)科技公司发布时间:2022-09-01浏览次数:92

五四评优工作流程

一、集体奖项

(一)优秀团支部

1.政治建设好。组织团员青年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加强对团员的理想信念和国情教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积极组织团员青年参加“青年大学习”网上主题团课学习。

2.组织基础好。积极宣传党的主张,坚决贯彻党的决定,有效履行组织青年、宣传青年、凝聚青年、服务青年的基本职责。组织设置规范,工作制度健全,按期换届,认真履行民主选举程序。规范开展团员教育、管理、监督,认真做好发展团员、“三会两制一课”、团费收缴、团证注册、团支部整理整顿等工作,积极开展团建创新探索。

3.作用发挥好。坚持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工作活跃,团支部活动吸引团员青年积极参与。在联系和服务青年方面成效明显,得到青年的认可。所属团员积极参加“青年大学习”网上主题团课学习,平均参与率不低于85%

4.班子建设好。团支部班子健全,分工明确,团干部综合素质高,有奉献精神;学习风气浓,支部成员学习刻苦,上课出勤率达95%以上,考试一次通过率在90%以上(含90%),考试无作弊行为;团的组织生活丰富多彩,每学期开展主题团活不少于四次;团支部成员组织纪律观念强,全年无违纪现象,团支部内团干部所在寝室成员无违纪现象。

5.所属团员、团干部均已完整录入“智慧团建”系统,并及时更新录入信息。基础团务、团日活动开展情况在“智慧团建”系统中有体现。整理整顿工作状态为合格。

6.团支部内至少有1名团干部在本次评选中被评为优秀团干部。

(二)志愿服务先进集体

1.组织健全。成员人数不少于15人,人均完成志愿服务时长20小时以上,开展志愿服务行动一年以上,团队的管理和运行良好,吸引力和凝聚力较强。

2.成效突出。开展的志愿服务项目在学校或社会上产生较高的影响,获得服务对象的认可,团队成员有突出的感人事迹。

二、个人奖项

(一)优秀团员

1.理想信念坚定。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有浓厚的家国情怀。按时参加“青年大学习”网上主题团课所有课程的学习。

2.道德品行高尚。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带头倡导良好社会风尚,成为注册团员志愿者,全年参与志愿服务活动两次及以上;积极参加构建清朗网络空间。

3.模范作用突出。学习成绩优秀,综合表现优秀,本学年学习成绩平均75分以上,学习成绩专业前40%,综合测评成绩专业前30%,无违纪、无挂科、补考和重修记录。具有艰苦奋斗精神,能够在班团支部及上级团组织团员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积极参加“青年大学习”网上主题团课,完成率需达到80%

4.遵规守纪自觉。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遵守团的章程,模范履行团员义务,按要求参加“三会两制一课”和团的活动,按要求缴纳团费。

5.团龄在一年以上。已在“智慧团建”系统注册并完整录入团员个人信息。

6.本人无任何违反校规校纪现象,所在寝室成员无任何违规违纪现象。

(二)优秀团干部

除应达到优秀团员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工作能力过硬。热爱团的工作,认真执行团的上级组织做出的指示和决议,积极探索创新,在团的岗位上取得突出成绩,具有较强的团务工作能力。

2.工作作风优良。自觉加强党性锻炼,对党忠诚。密切联系青年,在青年中具有较高威信。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求真务实,深入学习团的业务知识,研究团的工作重点和难点问题。

3.从事团的工作半年及以上。

4.所在团支部成员无任何违反校规校纪现象。

(三)优秀青年志愿者

1.道德品行优秀。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带头倡导良好社会风尚。成为注册志愿者,2022年参与志愿服务活动5次及以上,成为网络文明志愿者,积极参与构建清朗网络空间。

2.模范作用突出。学习成绩良好,无挂科、补考和重修记录。注册青年志愿者时间一年以上,在志愿者活动中成绩突出,具有艰苦奋斗精神,能够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3.遵规守纪自觉。尊敬师长,团结同学,遵守校纪校规,没有违规违纪情况。自觉遵守我校志愿者工作章程,模范履行志愿者义务。

(四)优秀社会实践积极分子

1.学习态度端正。学习成绩良好,无挂科、补考和重修记录。在社会实践活动中表现优秀、成绩突出,具有艰苦奋斗精神,能够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2.态度积极主动。积极参加校院社会实践活动或独立从事社会实践活动,社会实践报告及成果认定为优秀。

三、评选程序

(一)集体、个人申报:满足条件的集体或个人可向所在学院团总支提交相应的申报表和申报材料。

(二)单位初评:各学院团总支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在广泛征求所在团支部意见的基础上,召开答辩推荐会。答辩会评委应包括学团干部、辅导员和团员代表等。

(三)单位申报:依照团委的分配比例,各学院团总支根据评比结果向团委提交申请材料。

(四)团委终评:团委组织成立评选小组,成员由团委和各学院团总支(副)书记组成,召开联评会议,审核产生联评结果。

(五)学校审议:团委将终评结果上报党委会审议。

(六)结果公示:对评选结果进行公示3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