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充分展示我校学生的精神风貌,发掘学生中的先进典型,引导和激励广大学生向身边的榜样学习,弘扬优良学风,营造和谐积极的校园文化氛围,巩固学校“三风”建设成果,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评选原则
坚持立德树人、严格标准、优中选优、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二、评选范围
具有正式学籍的2020级-2022级在校学生。具体名额分配如下。
三、评选标准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模范遵守校规校纪,严格执行学生行为准则,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开拓进取、艰苦创业,对理想和事业有坚定的追求,诚信做事做人。
3、追求卓越、全面发展,品德、学业、才能出类拔萃,综合素质受到学校师生的一致认可。
4、多才多艺、充满朝气,具有某一专业特长,德才兼备、积极向上,彰显大学生的时代风貌。
5、善于学习和吸收新知识,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在校期间获得过国家奖学金。
6、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工作,模范带头作用突出,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文明行为。
四、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龙财之星”评选工作联评领导小组:
组 长:李宪平
副组长:冯玉龙
成 员(以姓氏笔画为序):
于 水 王 超 代晓霞 冯 伟 孙铭壮 张永力
郭 晶 李晓璇 姜 琨
联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学生处。
五、评选程序
1、各学院按照评选标准进行初评,经学院评选工作小组讨论,公示后将评选材料报到学校联评领导小组办公室。
2、学校联评领导小组进行联评,校长办公会审批。
3、学校进行公示。
六、评选要求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强化监督,严格执行评选标准,确保评选工作公平、公正、公开。要通过评选活动教育引导广大青年学生坚定理想信念、弘扬民族精神、提升道德修养、促进全面发展及推动学风建设。要加强对受表彰学生的后续教育和管理工作,鼓励他们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在学习、工作和生活中起到示范表率作用。要认真做好先进典型的学习宣传工作,激励广大学生在学习先进典型中提高综合素质,健康成长、成才。
七、评选时间要求
4月11日~4月22日,各学院进行初评。
4月22日,各学院将初评结果于下班前报学校联评领导小组办公室石蕊处,进行汇总、审核。(汇总表及“龙财之星”登记表)
4月22日—4月26日,各学院公示评审结果。
4月26日,学校联评领导小组进行全校联评。
4月29日—5月8日评审结果报校长办公会审批、公示。
hth体育-(中国)科技公司“龙财之星”评审委员会
2024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