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毕业论文(设计)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张迪来源:教务处发布时间:2024-06-12浏览次数:245

各学院:

根据《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推动我校毕业论文(设计)改革,切实提高毕业论文质量和实践育人水平,现决定组织开展毕业论文(设计)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毕业论文(设计)改革研究项目为牵引,引导各学院和广大教师探索推进毕业论文(设计)优化选题来源、深化过程改革、创新管理方式、探索综合评价、论文形式改革等,提升毕业论文(设计)水平,解决脱离实践拼凑论文、毕业设计与人才培养体系脱节等突出问题,提高毕业论文(设计)质量,强化毕业论文(设计)在提高学生专业知识综合运用能力、提升实践育人水平中的重要作用。

二、研究主题

拟围绕毕业论文(设计)选题来源改革、实施过程改革、管理方式改革、评价方式改革、论文形式改革以及符合学校实际的特色改革等主题开展立项研究,研究期1年(含理论研究和改革实践两个阶段,聚焦2023年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实际问题,2024年下半年开展理论研究,2025年上半年探索改革实践)。

重点支持有意愿、能改革的教学单位,依托优势学科专业,以高水平学科竞赛、创新创业项目等多途径优化选题来源;以跨学科专业联合指导、企业出题产学研合作指导等多种方式深化过程改革;探索毕业论文(设计)前移、与毕业实习联动、与课程体系衔接等贯穿人才培养全过程的管理方式创新;探索将学生创新实践成果、企业实践成果、毕业设计形成性评价等纳入毕业论文评价标准,综合评定毕业论文质量;在符合《普通高等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的情况下,可根据专业毕业论文要求,以学术论文为主,兼顾应用性和实践性,探索报告、案例等多种毕业论文形式。鼓励各学院结合自身特色和专业需求,提出其他具有针对性的改革方案。

三、项目申报

( 一)申报数量

毕业论文(设计)改革研究项目按照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支持结合省级指南和我校实际开展校级项目研究与改革实践,各学院原则上申报1项,择优推荐3项参加省级评选。

(二)工作要求

1.本项目应认真研究项目指南(附件1)、确定改革方向后,统筹设计、统筹组织,以专业、班级为单位,或以导师联合指导跨学科专业学生群体为单位进行遴选和推荐。

2.项目负责人及成员限参与1个项目,项目团队成员原则上不超过10人。在研的省教改立项项目负责人及成员不在本轮申报范围内。

3.学校将加大项目研究支持力度,对立项项目给予经费支持,并同步开展配套政策研究与制定工作,以项目为牵引推进毕业设计改革落地和推广;各学院和专业要大力支持改革探索;教师要积极参与,共同深入探索毕业设计改革实践。

(三)材料报送

请各学院6月28日前,将毕业论文(设计)改革研究项目推荐汇总表(附件2)Word版本、申报书(附件3)PDF版本统一发送至教务处张迪钉钉。学校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择优推荐省级遴选。

联系人:张迪,联系电话:0451-859115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