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2025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通知

作者:姜会凤来源:学生处发布时间:2024-09-19浏览次数:71

各学院:

现启动2024—2025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本年度将继续延用学工系统进行认定审核工作,认定工作提示如下:(因一些材料涉密,请勿直接转发)

1.今年起将严格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为基准进行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和校级资助评选。

2.学生申请时间为9月19日—9月25日,辅导员审核时间为9月19日—9月26日,学生申请和辅导员审批流程见附件1,附件2(流程中有申请和审核提示,请认真查看),资助中心9月27日早8点导出截止数据。

3.附件5:重点保障人群信息为中央下发数据,请勿直接外传!

(1)附件5中的a.脱贫家庭、b.脱贫不稳定、c.边缘易致贫学生参照原建档立卡户;i.事实无人扶养儿童参照孤儿;

(2)附件5中的a.b.c.d.e.h.i.j.k.中的学生在学工系统申请时无需额外提供佐证材料,将附件3:承诺书拍照上传至佐证材料处;

(3)附件5中的f.低保边缘、g.支出困难型、其他低收入参照城乡低收入,原则上认定为困难和一般困难。(应由学生家庭在户籍地向民政部门提出申请,民政部门认定后,对符合条件的给予出具相关凭证并上传至学工系统佐证材料中

(4)如学生本人放弃认定,请学院留存好放弃说明,以便备查。

(5)各类型参照仅供参考,各学院必须从学生实际出发认定困难等级。

4.附件4为国家对共享数据的名词解释,供各位老师学习参考。

5.学校和省级将不定时抽查材料,请各位老师保质保量的进行审核。

附件见钉钉工作通知

 

学生处

2024年9月19日